(三)篆刻学的特点及建立篆刻学的意义
篆刻学的建立,是篆刻艺术自身发展的结果,是篆刻艺术所处客观环境的必然所致。篆刻学是研究艺术的学科,由这一基本的明确指向而生发种种深远的意义,其意义反映在篆刻艺术自身、篆刻艺术的创造者和接受者以及篆刻艺术生存的大环境各个方面。
今天我们视篆刻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以篆刻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篆刻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这似乎没有什么异议。但历史的情况却并非如此,长期以来,由于篆刻的基本属性尚未有明确的、共识的界定,所以篆刻时时处于从属于其他学科或门类的“附庸”境地。它没有独立的地位。人们站在不同的立场去对待篆刻时,就给它以不同的内容,可以各从自己的解释立场把篆刻划入工艺、书法、美术、古文字学、文物学、金石学等门类,成为其他学科的“殖民地”。历史上的篆刻从来没有像绘画、雕塑、音乐、舞蹈一样具有独立的地位,就连人们如今公认为独具特点的书法艺术也一直从属在美术门类的旗帜下,中国书法家协会比中国美术家协会晚成立了30多年,书法一直被视为美术中的一个特殊分支。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后的十几年,书法赢得了它应有的独立地位,而篆刻又沦为书法的“臣民”,成为书法的一个特殊分支,看来篆刻到现在在人们的眼目中还未完全具有独立性,人们对篆刻艺术认识的肤浅,对方寸印面上发生的艺术之轻视与无知是显而易见的。
铸成篆刻不能取得独立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历史上的篆刻艺术确实是不能自足的,是具有依附性的。古代篆刻的艺术性是实用印章制造的伴生,古代印章是作为实用工具制作的,在印章制作中,实用性是决定因素,而艺术美处于服从地位。印章形式及与此相随而生的篆刻美的产生与变化,受各个时期入印文字、制作方法、印章材质、用印方法等制约,篆刻艺术产生于并服从于印章工具性使用的目的,所以印章与篆刻在名实问题上一直难解难分。自宋、元以后大批文人介入治印,篆刻创作开始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的篆刻只是印章制作的伴生,自此以后,开始了集篆与刻为一体的具有主动艺术创造性质的创作。文人动手治印,摆脱金、玉印材的限制,采取以刀刻石的最佳创作方式,开始借用印章形式,进行有意识追求审美价值的艺术创造,应该说篆刻开始有了独立性,但篆刻创作的主体——文人的意识又决定了它成为“壮夫不为”的“文人末技”,在明清文人篆刻观念中,把篆刻视为“印学”,以深厚的学识为功底,追求在“方圆适宜”、“穆然恬静”的印面上的金石书卷之气。对篆刻艺术形式的轻视或曲解与对抽象的内在文化内蕴的追求,使明清流派印虽然相对脱离了古代工匠的印章制作,但并没有走向纯粹意义的艺术,而变成一种文人思想表现的形式,篆刻艺术从工匠制作的“殖民地”中解脱出来,又沦陷为文人观念的“半殖民地”。纯粹意义上的篆刻艺术,从清代中叶邓石如开始萌发,一直发展到今天才实现了其独立价值,它既挣脱了古代实用印章制作的局限,又冲破了文人非艺术观的桎梏,形成了艺术至上的篆刻观,产生了一大批在形式上探索出新的优秀作品,这种突破开创了篆刻艺术历史性的阶段。至此,篆刻艺术通过自身的不断进化,已完全具有了独立性,它明确了自己的性质:形式艺术。其他的一切如印面形制的凭借、古文字的素材等都是从属于这个本质特性的。历史积淀而成,并且在不断发展中的独立于其他艺术之外的篆刻艺术表现语言已经自成完整体系,篆刻完整的自足体系为构建独立的篆刻学科提供了物质条件。反过来说,篆刻学又从理论意义上确立了篆刻艺术的完整性、自足性和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