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国第四届妇女书展评审的一些思考
2008-03-19 17:48:39 作者: 刘洪洋 来源:中国篆刻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核心提示: 令全国书坛嘱目的第四届妇女书展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感想颇多:本次评审在中国书协正确领导下,坚持了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了“双百方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阳光评审”,透明度极高,整个工作的所有环节,都能放到桌面上来,程序规范科学,经得起推敲,做到了“公开、公正、民主、规范”,体现了“学术性、艺术性和真实性”,评委廉洁自律,办事公道,表现了对作者高度负 ...
令全国书坛嘱目的第四届妇女书展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感想颇多:本次评审在中国书协正确领导下,坚持了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了“双百方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阳光评审”,透明度极高,整个工作的所有环节,都能放到桌面上来,程序规范科学,经得起推敲,做到了“公开、公正、民主、规范”,体现了“学术性、艺术性和真实性”,评委廉洁自律,办事公道,表现了对作者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的维护评委会的权威性和集体荣誉,坚持艺术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营造了学术评审的良好氛围。
从本次来稿的篆隶作品来看,风格呈现是多元化的,评审时把握了作品中要发挥作者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遵循书法规律,尊重传统功力,表现出娴熟的笔法及造型,变化丰富,细腻而不粗枝乱造,技术到位,符合汉字字法,并且具有专业识读性,鼓励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只有想象没有根基的作品是不提倡的,要求对古典的深入把握之后,能融会贯通突现灵感,让评委借助作者的汉字书写感知其美,才是优秀的。在这里特别强调,篆隶创作的作者要注重边款文字书写与正文的统一与协调,有的篆隶作品正文写的很好,由于题跋文字差或用字错误而被档在入展或获奖圈以外,着实令人遗憾。再有抄袭各类大赛获奖作品临作、文意不宜、文法不当、文学知识错误或明显的繁简同篇作品也被无情地档在入展圈以外。
篆刻来稿取法广泛,当代的篆刻创作是继承秦汉、明清之后的又一空前繁荣发展的时期,美术化与工艺化的因素在篆刻中有所介入,同时还吸收了近年古文字研究的新成果,把篆刻的形式摆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从创作观念上以在悄然改变,所以这次篆刻作品的评审充分把握了审美的“度”,但这个“度”是建立在审美共性的基础上产生的。要求作品中不能把工艺化、美术化的因素过于夸张,这种艺术的夸张与想象会消减篆刻本体的特征,篆刻不同于工艺美术,也不是美术化图案,应该把这些因素与篆刻本体进行有机的融合和转化,产生篆刻技法的想象,加强刀与石的表现效果。然而这种想象是站在传统上的,所以篆刻创作的艺术想象力与书法密切相关,古人云“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以古为新,愈古愈新,这才是最可贵的,才是深层次的借鉴,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同时,注重印面的可视性与边款的可读性,让整个作品耐人咀嚼,经得住推敲,还能体现传统文化的内涵,使作品不仅“耐看”而且还要“耐读”,在继承传统经典基础上的创新是本次评选篆刻作品所提倡的。所以我们对每一件篆刻作品都做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最后选上来的作品有古玺、有汉印、有圆朱文、有流派印……。有崇古的、有求雅的、有求趣的……。总之鼓励扎根传统上的多元化发展的创新方向,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在这里特别强调:用字错误的、边款与正文不合的、正文文理不通的均不能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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